绥宁县自然村通水泥路路面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摇号发包公告
绥宁县自然村通水泥路路面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经绥宁县发展与改革局批准,定于 2018 年 8 月 6 日 9 时在县发展与改革局摇号室,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摇号发包,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可参与本项目的摇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绥宁县自然村通水泥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
建设地点 |
全县16个乡镇(长铺镇除外) |
建设内容 |
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监理职责 |
资金来源 |
县财政资金 |
工期 |
60天 |
发包人 |
绥宁县公路建设公司 |
工程发包价 |
6.87万元 |
摇号发包保证金 |
0.5万元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企业。
(2)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拟派往本工程的监理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或公路与桥梁工程师资格;二、监理员具备公路工程或公路与桥梁助理工程师资格;三、摇号缴纳保证金(现金);四、需要审核的资料原件应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加承包。
三、报名及缴纳签约保证金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摇号发包的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发包人单位报名,并递交监理投标申请书,同时缴纳资料费200元。
(2)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到发包单位报名。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④缴纳签约保证金;
⑤企业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独立到场报名的,需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监理员证原件。
(3)报名时间为:从 2018 年 8 月 1 日网上发出发包公告之时起至2018 年 8 月 3 日 17 时 30 分 截止。(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点30至11点30分下午为15点30至17点30分)
(4)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合同总金额的5%缴纳签约保证金,签约保证金采取现金方式。
(5) 本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按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按财评中心对该项目评审金额进行总价发包。
(7)摇号发包按绥政发[2017]7号文件实施。
(8)报名前必须到行业监督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才可以到业主单位报名。
四、随机抽取中选承包人
(1)中选后2日内,由中选人与发包人签订施工监理合同书,其缴纳的摇号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悔约的,其摇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确定第二候选人为中选承包人,以此类推。
(2)未中选的申请人摇号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绥宁县交通运输局(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25号) 联 系 人:刘斌
联系电话:13677434529 监督电话:7621304(县招标办)
发包人单位绥宁县公路建设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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